一直以来,基于“尊重读者的选择”(既然图书馆可以通过控制超期罚款金额或/和以停代罚时长来处理超期读者,那么,读者只要认罚,超期不还也是其一种权利)和“减少骚扰读者”(多次催促读者还书,尤其是未超期前多次提醒催还,有干涉读者正常权利和骚扰之嫌)的人性理念,dp2系统的“超期通知”仅在读者所借册超期后,向读者发送一次(根据后台监控进程的监控频率以及读者数据量的大小,这个超期后的消息发送时间不确定。一般会在监控到超期后即刻发出)。
但有些客户认为,都超期了再提醒读者,虽算亡羊补牢,但如果能提前提醒,更有防患于未然的好处。所以,公司尊重此类用户的想法,允许通过配置定义,让客户决定是否启用提前催还以及催还频次的功能。
配置方式为:
1、升级到最新版本的dp2Library(建议OPAC服务和内核服务也同步升级,以免版本不兼容)。
2、dp2Library 数据目录下的 library.xml 应该做如下配置:
找到根下的 <monitors> 元素,其下应该有一个 <readersMonitor> 元素。给这个 <readersMonitor> 元素配制一个 notifyDef 属性。
<monitors>
<readersMonitor notifyDef="-1day,-5day" />
...
</monitors>
如果当前不存在 <monitors> 元素和 <readersMonitor> 元素,则需要逐次创建上述元素结构,再行配置。
如果不做上述配置,系统就是以前的效果,只对超期进行通知,不对未超期的进行通知。
notifyDef 属性值,定义了如何进行超期前的通知提醒,也就是通知发生的时间点。它的定义方式详细说明如下:
1、属性值,通过英文逗号分隔,可以表达多个催书时间节点,即可以多次发送催还通知。
2、时间节点单位可以为day,即表示天(24小时)。也可以为hour,即表示多少小时催还。
3、时间节点可以为负值,表示从还书日期开始计时,比如:
<readersMonitor notifyDef="-1day,-5day" />
这样的定义,表示从读者应还期开始计算,还有五天该超期时,催一次;然后,还有一天该超期时,会再催一次。
4、时间节点可以为正值,表示从借书日期开始计时,比如:
<readersMonitor notifyDef="1day,5day" />
这样的定义,表示借书后一天,即催一次;然后,到已借了五天时,会再催一次。
5、为了适应极端的需求,比如借期较短,不方便用day为单位计算(当然,可以换成hour定义)。或为了适应不同种类的读者借不同种类册的不同借期的“公平”定义,允许通过百分比例定义,比如:
<readersMonitor notifyDef="50%,90%" />
这样的定义,表示借期过去了一半时,催一次;然后,过去了90%时,会再催一次。
同理,百分比也允许用负值,表示从还期日开始计时。
注意:notifyDef属性值,允许客户同时采用正值、负值、正百分比、负百分比混合定义——只要客户不怕把自己搅迷糊了。
注意:如果启用了短信消息通知的客户,定义催书频次太多,会相应增加自己的短信费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