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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41
请教:有关分馆之间的读者通借通还的设置问题

作者: 阿甲


目前总分馆模式下的读者是被封在一个特定的分馆下的,设想有两种可能:

第一种可能:总馆之下的A馆和B馆所有读者都可以通借通还,但显然他们不能在C馆借阅。这种情况下,如何设置?

第二种可能:只有部分A馆的读者允许同时可以在B馆借还书,这种情况如何设置?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4 10:49:1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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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42
回复: 请教:有关分馆之间的读者通借通还的设置问题

作者: xiaoma


以下是引用 阿甲 于 2013/12/24 10:49:14 发表的文字:

目前总分馆模式下的读者是被封在一个特定的分馆下的,设想有两种可能:

第一种可能:总馆之下的A馆和B馆所有读者都可以通借通还,但显然他们不能在C馆借阅。这种情况下,如何设置?

第二种可能:只有部分A馆的读者允许同时可以在B馆借还书,这种情况如何设置?

>>针对第一种,理论上可以为A、B两个馆的读者库分配两个馆的馆代码,中间以英文逗号分隔(目前这种方式还没有放开)。
如果第一种情况的配置放开了,针对第二种情况,A馆可以建两个读者库,其中一个读者库的馆代码分配A馆和B馆两个馆的馆代码——这个库的读者,A馆和B馆都可以借还;另外一个读者库馆代码只分配A馆的馆代码——这个库的读者只能在A馆借还。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4 14:34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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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43
回复: 回复: 请教:有关分馆之间的读者通借通还的设置问题

作者: 阿甲


非常感谢!你说的“还没有放开”,是不是说暂时还没有给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的窗口,但理论上可以通过修改配置文件来实现?

以下是引用 xiaoma 于 2013/12/24 14:34:23 发表的文字:

>>针对第一种,理论上可以为A、B两个馆的读者库分配两个馆的馆代码,中间以英文逗号分隔(目前这种方式还没有放开)。如果第一种情况的配置放开了,针对第二种情况,A馆可以建两个读者库,其中一个读者库的馆代码分配A馆和B馆两个馆的馆代码——这个库的读者,A馆和B馆都可以借还;另外一个读者库馆代码只分配A馆的馆代码——这个库的读者只能在A馆借还。
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4 18:23:10
最后修改时间: 2013-12-24 18:23:4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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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44
回复: 请教:有关分馆之间的读者通借通还的设置问题

作者: xietao


以下是引用 阿甲 于 2013/12/24 10:49:14 发表的文字:

目前总分馆模式下的读者是被封在一个特定的分馆下的,设想有两种可能:

第一种可能:总馆之下的A馆和B馆所有读者都可以通借通还,但显然他们不能在C馆借阅。这种情况下,如何设置?

第二种可能:只有部分A馆的读者允许同时可以在B馆借还书,这种情况如何设置?
 
分馆之间在互相信任的情况下,办理借还手续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,例如利用管理员身份,就可以处理多个分馆的事务。
 
不是本分馆的读者,被允许在本分馆借书,只需要有账户记载就可以。
 
但从完善业务的角度考虑,图书是物体,有存储地点的问题。B 馆的读者是否可以把从 A 馆借的书还到 B 馆?B 馆收下这样的书如何处理?是否成批运输移交回 A 馆,还是干脆在 B 馆上架,让图书从此在 B 馆参与流通,或者将来自然“漂流”回到 A 馆?或者过一段时间清点一下,成批调拨回 A 馆?
 
另外,B 馆的读者可否在 B 馆的柜台提交请求,让 A 馆成批把所需的图书送来,读者在 B 馆办理借书手续?
 
所以,馆际互借,需要弄清楚这些情况,看在什么层次上满足需求。也可以先实现某些子集功能,一点一点扩展开。
 
由于办理借还手续本身是否对应了实际的物理操作,还存在不确定性,所以管理中需要一定的设施和手段来保证严密性。例如,从软件功能的角度,可以选定一批图书,轻易用批处理办理了还书手续。但,管理员是否真的见到了图书的实物操作的么?亲自扫描过条码么?比如查出属于某个走廊书架的 200 本图书,在软件里面一下子就办理了还书手续,那么因为没有扫描实际的条码,这里面是否有错漏?甚至总册数也没有清点过就算操作完成了?
 
所以从管理的角度来说,单纯的一个这样的批还书的功能,可以不接触图书实物而完成操作,这就是一个坏功能。馆际互借功能,因为涉及的权限比较复杂,交接方角色复杂 --- 至少涉及到外馆的读者和管理员,本馆的读者和管理员,四种角色,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在操作日志中留下这四种角色的信息,便于事后统计和审计,有可能中间有些手续是需要打印清单让有关人员签字表示负责的。好比图书馆的扣款,是要和卡中心定期对账的。这些因素在应用中都必须考虑,显然,比图书馆内部借书要复杂得多。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4 22:01:2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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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47
回复: 回复: 请教:有关分馆之间的读者通借通还的设置问题

作者: 阿甲


回复了两次,都没有成功(一次断电了,一次超时了),呵呵。长话短说。
 
简短来说,我觉得这是个规则与策略的问题。在很难判断用户的应用策略(也不便预设)的情况下,不如先给出简明清晰的规则,采用尽可能保守的应用方案,先观察他们具体会如何应用,然后回头再来细致考虑最佳的应用策略(但也只是建议性的,因为每一家的情况不一样)。
 
A、B馆的关系,最常见的是同一单位的内部关系和不同的单位的协议关系 ,无论哪种关系,他们自己会想出很好的保护和限制方法,我们不妨先观察、多学习他们的做法。
 
我觉得楼上小马提出的第二种方法最好,先向部分读者试着开放,观察试运行:他们到底用不用、使用的频率如何、使用的方法、什么地方感到困难、什么地方其实也很容易……?因为只影响到少部分读者,相信即使产生纰漏,补救也不难:)
 
以下是引用 xietao 于 2013/12/24 22:01:20 发表的文字:

以下是引用 阿甲 于 2013/12/24 10:49:14 发表的文字:

目前总分馆模式下的读者是被封在一个特定的分馆下的,设想有两种可能:

第一种可能:总馆之下的A馆和B馆所有读者都可以通借通还,但显然他们不能在C馆借阅。这种情况下,如何设置?

第二种可能:只有部分A馆的读者允许同时可以在B馆借还书,这种情况如何设置?
 
分馆之间在互相信任的情况下,办理借还手续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,例如利用管理员身份,就可以处理多个分馆的事务。
 
不是本分馆的读者,被允许在本分馆借书,只需要有账户记载就可以。
 
但从完善业务的角度考虑,图书是物体,有存储地点的问题。B 馆的读者是否可以把从 A 馆借的书还到 B 馆?B 馆收下这样的书如何处理?是否成批运输移交回 A 馆,还是干脆在 B 馆上架,让图书从此在 B 馆参与流通,或者将来自然“漂流”回到 A 馆?或者过一段时间清点一下,成批调拨回 A 馆?
 
另外,B 馆的读者可否在 B 馆的柜台提交请求,让 A 馆成批把所需的图书送来,读者在 B 馆办理借书手续?
 
所以,馆际互借,需要弄清楚这些情况,看在什么层次上满足需求。也可以先实现某些子集功能,一点一点扩展开。
 
由于办理借还手续本身是否对应了实际的物理操作,还存在不确定性,所以管理中需要一定的设施和手段来保证严密性。例如,从软件功能的角度,可以选定一批图书,轻易用批处理办理了还书手续。但,管理员是否真的见到了图书的实物操作的么?亲自扫描过条码么?比如查出属于某个走廊书架的 200 本图书,在软件里面一下子就办理了还书手续,那么因为没有扫描实际的条码,这里面是否有错漏?甚至总册数也没有清点过就算操作完成了?
 
所以从管理的角度来说,单纯的一个这样的批还书的功能,可以不接触图书实物而完成操作,这就是一个坏功能。馆际互借功能,因为涉及的权限比较复杂,交接方角色复杂 --- 至少涉及到外馆的读者和管理员,本馆的读者和管理员,四种角色,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在操作日志中留下这四种角色的信息,便于事后统计和审计,有可能中间有些手续是需要打印清单让有关人员签字表示负责的。好比图书馆的扣款,是要和卡中心定期对账的。这些因素在应用中都必须考虑,显然,比图书馆内部借书要复杂得多。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5 09:46:2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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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48
回复: 回复: 回复: 请教:有关分馆之间的读者通借通还的设置问题

作者: xietao


以下是引用 阿甲 于 2013/12/25 9:46:26 发表的文字:

回复了两次,都没有成功(一次断电了,一次超时了),呵呵。长话短说。
 
简短来说,我觉得这是个规则与策略的问题。在很难判断用户的应用策略(也不便预设)的情况下,不如先给出简明清晰的规则,采用尽可能保守的应用方案,先观察他们具体会如何应用,然后回头再来细致考虑最佳的应用策略(但也只是建议性的,因为每一家的情况不一样)。
 
A、B馆的关系,最常见的是同一单位的内部关系和不同的单位的协议关系 ,无论哪种关系,他们自己会想出很好的保护和限制方法,我们不妨先观察、多学习他们的做法。
 
我觉得楼上小马提出的第二种方法最好,先向部分读者试着开放,观察试运行:他们到底用不用、使用的频率如何、使用的方法、什么地方感到困难、什么地方其实也很容易……?因为只影响到少部分读者,相信即使产生纰漏,补救也不难:)
 
以下是引用 xietao 于 2013/12/24 22:01:20 发表的文字:

以下是引用 阿甲 于 2013/12/24 10:49:14 发表的文字:

目前总分馆模式下的读者是被封在一个特定的分馆下的,设想有两种可能:

第一种可能:总馆之下的A馆和B馆所有读者都可以通借通还,但显然他们不能在C馆借阅。这种情况下,如何设置?

第二种可能:只有部分A馆的读者允许同时可以在B馆借还书,这种情况如何设置?
 
分馆之间在互相信任的情况下,办理借还手续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,例如利用管理员身份,就可以处理多个分馆的事务。
 
不是本分馆的读者,被允许在本分馆借书,只需要有账户记载就可以。
 
但从完善业务的角度考虑,图书是物体,有存储地点的问题。B 馆的读者是否可以把从 A 馆借的书还到 B 馆?B 馆收下这样的书如何处理?是否成批运输移交回 A 馆,还是干脆在 B 馆上架,让图书从此在 B 馆参与流通,或者将来自然“漂流”回到 A 馆?或者过一段时间清点一下,成批调拨回 A 馆?
 
另外,B 馆的读者可否在 B 馆的柜台提交请求,让 A 馆成批把所需的图书送来,读者在 B 馆办理借书手续?
 
所以,馆际互借,需要弄清楚这些情况,看在什么层次上满足需求。也可以先实现某些子集功能,一点一点扩展开。
 
由于办理借还手续本身是否对应了实际的物理操作,还存在不确定性,所以管理中需要一定的设施和手段来保证严密性。例如,从软件功能的角度,可以选定一批图书,轻易用批处理办理了还书手续。但,管理员是否真的见到了图书的实物操作的么?亲自扫描过条码么?比如查出属于某个走廊书架的 200 本图书,在软件里面一下子就办理了还书手续,那么因为没有扫描实际的条码,这里面是否有错漏?甚至总册数也没有清点过就算操作完成了?
 
所以从管理的角度来说,单纯的一个这样的批还书的功能,可以不接触图书实物而完成操作,这就是一个坏功能。馆际互借功能,因为涉及的权限比较复杂,交接方角色复杂 --- 至少涉及到外馆的读者和管理员,本馆的读者和管理员,四种角色,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在操作日志中留下这四种角色的信息,便于事后统计和审计,有可能中间有些手续是需要打印清单让有关人员签字表示负责的。好比图书馆的扣款,是要和卡中心定期对账的。这些因素在应用中都必须考虑,显然,比图书馆内部借书要复杂得多。
 
 
我猜测您的意思是这样:现在先关注一下,读者到藏书所在馆去借阅,和直接还书到那里的情况?这是一个最简单的情况(对于计算机和软件开发者而言),其他复杂情况暂不考虑。
 
也就是说,如果没有计算机系统的账户方面的便利,本来读者到他馆去作为普通读者借书,是要很麻烦的办一个那个馆的借书证;而有了账户在一个系统内的便利,就顺水推舟,许可这种情况就是了。
 
目前软件面临的问题是,如何定义这些外来读者的读者类型?因为读者类型决定了他们的借书册数和期限等权限。似乎要定义一张 nxn 的对照表,把交叉情况都定义清楚。
 
另外,从丢书赔偿的责任,追讨未还图书方面,他馆的读者确实会带来很多麻烦,因为没有行政上的约束关系。所以我楼上也提到需要他馆的管理员身份介入,这是管理的需要,...
 
 
 
 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5 17:50:16
最后修改时间: 2013-12-25 17:59:4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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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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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引用 xietao 于 2013/12/25 17:50:16 发表的文字:

 目前软件面临的问题是,如何定义这些外来读者的读者类型?因为读者类型决定了他们的借书册数和期限等权限。似乎要定义一张 nxn 的对照表,把交叉情况都定义清楚。
 
是的,如果想实现跨分馆借阅的效果,且不在每个分馆重复建读者数据。那么,必须面对读者类型组合的问题,跨分馆越多,这个定义内容就越多。
不过,是否可以制定这样一个管理而非技术规则,以回避这个问题:
1、凡具备跨馆借阅权限的读者,其读者类型值如果与当前馆中定义一致,就采用当前馆中的定义。
2、如果不一致,在当前馆定义中,如果有通配类型定义,则采用通配定义;如果没有通配定义,则无借阅权限。
3、也可考虑在读者类型中,通过分隔符分隔,配置多个类型值(比如采用馆代码区分)。从而实现各分馆类型定义的不混淆与干扰。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6 15:59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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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52
回复: 回复: 回复: 回复: 回复: 请教:有关分馆之间的读者通借通还的设置问题

作者: xietao


以下是引用 孤舟蓑笠翁 于 2013/12/26 15:59:36 发表的文字:

以下是引用 xietao 于 2013/12/25 17:50:16 发表的文字:

 目前软件面临的问题是,如何定义这些外来读者的读者类型?因为读者类型决定了他们的借书册数和期限等权限。似乎要定义一张 nxn 的对照表,把交叉情况都定义清楚。
 
是的,如果想实现跨分馆借阅的效果,且不在每个分馆重复建读者数据。那么,必须面对读者类型组合的问题,跨分馆越多,这个定义内容就越多。
不过,是否可以制定这样一个管理而非技术规则,以回避这个问题:
1、凡具备跨馆借阅权限的读者,其读者类型值如果与当前馆中定义一致,就采用当前馆中的定义。
2、如果不一致,在当前馆定义中,如果有通配类型定义,则采用通配定义;如果没有通配定义,则无借阅权限。
3、也可考虑在读者类型中,通过分隔符分隔,配置多个类型值(比如采用馆代码区分)。从而实现各分馆类型定义的不混淆与干扰。
 
所说的依然是技术角度,而不是管理角度。
 
从管理角度,最常见的简洁的做法也许是为馆外的读者定义一个统一的册数权限,并且本馆内的不管什么书对于馆外读者都用这个权限。
 
从技术的角度,考虑最复杂的,按照各种不同的读者类型和图书类型交叉定义详尽的权限,这是必要的,但不是最常用的。完全穷举的应用法,实在是想起来令人感到难受。
 
跨馆的应用,也反过来考验以前数据制作中的一些做法,凸显出了它的意义。例如,读者记录里面的读者类型,“屯小教师”,就不是那么纯粹。如果定义为“教师”,对于这个类型在他馆映射定义权限的时候,就很纯粹且贴心;因为“XX小教师”的加了定语的定义法,单位多了以后,交叉定义会引起对照表的无限制膨胀。
 
其实,一个教师的读者记录,他/她所从属的单位(department 元素)自然表明了这个人的单位,无需在读者类型中重复定义。或者读者记录所在的读者库,也暗示了这个读者的所在单位。在一个单位内部,读者类型其实是“权限类型”的意思,不是职别或者部门之类的意思。“教师”之所以成为一个读者类型,主要是因为它和借书的最大册数有关。(通配符等是弥补问题的手段了)
 
不同的单位之间,“教师”的身份是可以对等和比拟的。好像国家之间的军队交往,接待的时候要同等军衔的出面。馆际之间的关系也类似,你给我的教师什么待遇,我就给你的教师什么对等的待遇,所以在单位之间,统一这个读者类型的划分,是有很大的管理意义的。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6 17:33:39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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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d: 8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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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阿甲


以下是引用 xietao 于 2013/12/26 17:33:39 发表的文字:

以下是引用 孤舟蓑笠翁 于 2013/12/26 15:59:36 发表的文字:

以下是引用 xietao 于 2013/12/25 17:50:16 发表的文字:

 目前软件面临的问题是,如何定义这些外来读者的读者类型?因为读者类型决定了他们的借书册数和期限等权限。似乎要定义一张 nxn 的对照表,把交叉情况都定义清楚。
 
是的,如果想实现跨分馆借阅的效果,且不在每个分馆重复建读者数据。那么,必须面对读者类型组合的问题,跨分馆越多,这个定义内容就越多。
不过,是否可以制定这样一个管理而非技术规则,以回避这个问题:
1、凡具备跨馆借阅权限的读者,其读者类型值如果与当前馆中定义一致,就采用当前馆中的定义。
2、如果不一致,在当前馆定义中,如果有通配类型定义,则采用通配定义;如果没有通配定义,则无借阅权限。
3、也可考虑在读者类型中,通过分隔符分隔,配置多个类型值(比如采用馆代码区分)。从而实现各分馆类型定义的不混淆与干扰。
 
所说的依然是技术角度,而不是管理角度。
 
从管理角度,最常见的简洁的做法也许是为馆外的读者定义一个统一的册数权限,并且本馆内的不管什么书对于馆外读者都用这个权限。
 
从技术的角度,考虑最复杂的,按照各种不同的读者类型和图书类型交叉定义详尽的权限,这是必要的,但不是最常用的。完全穷举的应用法,实在是想起来令人感到难受。
 
跨馆的应用,也反过来考验以前数据制作中的一些做法,凸显出了它的意义。例如,读者记录里面的读者类型,“屯小教师”,就不是那么纯粹。如果定义为“教师”,对于这个类型在他馆映射定义权限的时候,就很纯粹且贴心;因为“XX小教师”的加了定语的定义法,单位多了以后,交叉定义会引起对照表的无限制膨胀。
 
其实,一个教师的读者记录,他/她所从属的单位(department 元素)自然表明了这个人的单位,无需在读者类型中重复定义。或者读者记录所在的读者库,也暗示了这个读者的所在单位。在一个单位内部,读者类型其实是“权限类型”的意思,不是职别或者部门之类的意思。“教师”之所以成为一个读者类型,主要是因为它和借书的最大册数有关。(通配符等是弥补问题的手段了)
 
不同的单位之间,“教师”的身份是可以对等和比拟的。好像国家之间的军队交往,接待的时候要同等军衔的出面。馆际之间的关系也类似,你给我的教师什么待遇,我就给你的教师什么对等的待遇,所以在单位之间,统一这个读者类型的划分,是有很大的管理意义的。
 
多谢详解!总体上,我对人是充满信心的,我相信当规则足够简明、清晰、合理时,人们就会倾向于选择采用最佳的策略来应对,当然是需要一点学习的过程^_^
 
比如A馆和B馆,面临明确的规则:相互开放借阅、设定为统一类型且权限完全相同的的读者将可以通借通还,那么管理员一定会妥善设置读者类型,直到最便利管理也最安全相互借阅为止。——当然中间也需要一点学习的过程,但渐渐会趋于最佳选择……
 
假如规则改变为另一种,那么他们会想出另外的法子去适应规则。当然规则本身也有适应、学习和调整的过程,渐渐趋于合理……
 
所以总体来说,我对人是充满信心的,呵呵O(∩_∩)O~
 
简而言之,目前阶段,希望先有明晰的规则,然后怎么做、如何适应?


发表时间: 2013-12-26 23:11:0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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